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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古树:孩子做家务需要给钱吗?看完,你就知道怎么做了!

投稿人:盘古树发表时间:2018-08-23

孩子做家务需要给钱吗?很多家长可能有这种情况:跟自己的孩子签订“家务劳动劳务合同”,如刷完一次1块,扫地1块,洗衣服3块......验收合格,现金支付给孩子劳动报酬。

 

这些家长认为这样做有如下好处:

1. 可以调动孩子参加家务劳动的积极性

2. 以有偿劳动代替无偿零花钱,孩子通过劳动取得,不会乱花

3. 使孩子认识劳动的价值,增强商品意识

 

猛一听好像很有道理,但是仔细琢磨,这种做法还有待商榷。

 

在大多数情况下,劳动是一种商品。但是,并不是所有的劳动都是商品,比如在自己家做家务就不是,而是伦理范畴的行为,这是一种义务。参加家务劳动就是尽义务的一种形式。

 

所谓“义务”,就是一种无偿的奉献。为人父母,有义务出资、出力把子女抚养成人,适当给未成年孩子一些零花钱,也是尽义务的一种形式。不论父母是否能指望将来依靠子女赡养,也不论将来能否得到子女的报偿,都必须无条件这样做。

 

只要具备了一定的劳动能力,子女就应当自觉地、无条件地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事。如果孩子参加家务劳动也给报酬,实际上就是把家务劳动当成一种商品。这样就会引导孩子把亲子关系当成一种“金钱关系”。

 

假如在子女经济独立之前,就不给零花钱,而是通过孩子参加家务劳动获得,这就等于家长主动放弃了一部分抚养子女的责任;将来子女也可以放弃赡养老人的责任,那问题可就大了。

 

家庭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一种教育。跟孩子签订“家务劳动劳务合同”,无形中就淡化了父母子女亲情,从而强化了父母子女间的“金钱关系”。时间长了,父母让孩子办一件事,孩子会问“你给多少钱?”父母:......

 

在德国有一个这样的故事:

 

小彼得是一个商人的儿子,聪明过人,他父母经常把一些收款和付款的账单委托给他去办,每次也能办的很好。再跟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,小彼得也觉得自己快成了一个商人了。

 

有一次,他忽然想出一个主意,为了索取他每天帮家里干活的报酬,也开了个收款单给妈妈:

 

妈妈欠彼得:

为取回生活用品——20芬尼

为把信件送往邮局——10芬尼

为在花园帮大人干活——20芬尼

为他一直是听话的好孩子——10芬尼

共计:60芬尼

 

小彼得妈妈看完之后,她什么话也没说。

 

晚上,小彼得在餐桌上看到了他索取的60芬尼报酬。正当小彼得如愿以偿,准备把钱放到口袋时,他发现餐盘旁放着一份账单,这是给他自己的账单:

 

小彼得欠妈妈:

为在她家过了8年的幸福生活——0芬尼

为他8年来的吃喝——0芬尼

为他生病的护理——0芬尼

为他一直有个慈爱的母亲——0芬尼

共计:0芬尼

 

小彼得感到羞愧万分,过了一会,蹑手蹑脚走到妈妈身旁,一头扎到妈妈怀里,把60芬尼小心翼翼地放到妈妈围裙的口袋里.....

 

这位外国母亲认为,她为儿子做的一切都是无偿的,并且以此教育儿子,懂得承担家务劳动是尽在义务,应该是无偿的。这位母亲的做法,无疑会不知不觉强化孩子的家庭义务意识。

 

家长可以给孩子灌输一些商品意识,但不能以出卖“家庭伦理道德”为手段,不能拿“义务”与孩子做“交易”。

 

让孩子在家里“打工”,利少弊多,不宜提倡。